德国增值税,退税,你都了解吗?
德国增值税,退税,你都了解吗?
增值税
增值税(VAT)并不造成企业负担,而是由产品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支付。正常的增值税税率为19%,略低于欧洲的平均水平。对于一些日常必需物品和服务,如食物、报纸或公共交通等,税率被降低至7%。像银行、医疗或公益性服务等服务性质的机构则可完全免交增值税。VAT在德文中被称为销售税(Umsatzsteuer),也被称为增值税 (Mehrwertsteuer),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仍然经常使用这一说法。
程序
公司必须在其产品(服务)的价格中加上增值税。假设,一辆汽车的净销售价格为15000欧元。汽车销售商必须要求买方额外支付19%,也就是再支付2850欧元。所以顾客为购买这辆汽车实际支付17850欧元。销售商将所收取的增值税上交给财税局。增值税通常每月、每季度或者每年上交一次。具体采取哪一种时间间隔取决于企业销售额。
增值税退税
未在德国登记注册之外国公司,在德国有支付若干费用(包含德国增值税),可申请德国增值税退税。比如来德国旅游购物,离开时可在机场海关退税。还有一类情况是外国公司因为来德国参展或看展,而产生了相关支出。
德国增值税退税并未限定只有在欧盟成员国所设立之公司才可申请。非在欧盟成员国(亦即第三国)成立之公司也可申请办理,只要该国与德国有签定增值税退税互惠协定(亦即德国公司也可在该国申请增值税退税)。
一般而言,以下费用可适用于增值税退税之申请:
·参展费用(包括展位租金、组装、架设等);
·住宿与差旅费用(酒店、出租车、伙食、停车费等);
·在德国拜访客户所产生之费用(交通费);
·其他服务费用(翻译人员、广告费、业务招待费等);
所有申请费用的原始凭证皆需备齐,并随同填妥的退税申请书递交于德国联邦税务总局。此项程序称为”进项税额退税程序”(德文:Vorsteuer-Vergütungsverfahren)。 请留意:德国增值税退税申请通常须于交易发生的隔年9月30日以前送交到德国联邦税务总局 。
德国增值税退税申请有可能可委托德国展览公司协助办理,或直接委任德国当地会计师与税 务师(德文:Steuerberater)进行办理。委由会计师与税务师办理的好处在于,其可直接协 助计算申请退税的金额、送交退税申请书与回答德国税局所提出的问题。
自2011年1月1日起,展览服务在德国增值税规定下的认定,将因企业对企业(B2B)与企业对 个人(B2C)的交易模式而有所不同。在企业对企业(B2B)模式下,展览服务提供地将由接 受服务企业的所在地决定(德国增值税法第3a条第2项)。故若展览服务接受方未在德国,此 项服务将不需课徵德国增值税,亦即,在德国无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无须因前项服务被课徵德国增值税。前述原则的例外为展览入场相关服务(例如:展览门票的销售):其不论服务 接受方为外国企业或个人参观者,均需被加徵德国增值税。
在企业对个人(B2C)的交易模式下(例如:展览公司提供通信服务于个人),展览服务提供 地将视展览举办地而定,亦即,如果展览是在德国举办,该项展览服务将需课征德国增值税。
对外国参展企业而言:
特定的展览服务,特别是与场地租借相关的服务,在德国是被视为与不动产相关的服务。与 不动产相关的服务,其服务提供地将依展览举办地而定,若展览举办地是在德国,则需被课 徵德国增值税。
若场地租借服务为展场统包服务中的一项,则该统包服务可被视为一整体与完整的服务,而 适用德国增值税对服务提供地的一般判断原则:服务提供地将为接受展场统包服务企业(即 外国企业)的企业所在地。因而,该展场统包服务将不需在德国被课征增值税。因此,建议 参展企业在规划参展时,应及早与展场服务提供商讨论前述服务是否需加徵德国增值税之议 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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